最近朋友的公司營運不錯、發放第二季的獎金
我幫忙計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我記得二代健保對獎金的規定是:
「依照二代健保法第31條規定,被保險人領取服務單位所發放之獎金,
當全年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時,
針對超過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,才需要扣取補充保險費」
所以,我必須要去計算員工的每月投保金額
以及今年累積的獎金金額
當獎金超過四倍投保金額時,就必須要扣繳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看起來很簡單、也很合理
因為一般的薪資原本就要繳健保費 (當然還有勞保與勞退)
所以為了公平起見 (還有為了補充健保費來源)
獎金也應該繳健保費是相當公平的一件事
不過,原本以為很簡單的計算
卻因為網路上的各種說法,讓我越來越搞不清楚狀況
我一直陷在一個迷思裡:
獎金超過四倍投保薪資的部分,員工要繳二代健保
那麼,在四倍以內的獎金,要不要繳二代健保呢?
在問過很多相關人員、看過很多 Youtuber 介紹之後
卻讓我更迷惑了
一個常見的說法是:
四倍投保薪資裡的獎金,公司要繳二代健保
超過四倍的部分,員工要繳二代健保
聽起來好像很合理,總是有人要繳...
可是,我在看完健保法相關的規定之後
雇主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=
(每月支付薪資總額-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)×費率2.11%
依照以上的公式,不論是幾倍投保金額,
只要超過的部分,雇主(也就是公司)就要繳二代健保
於是有熱心的人資跟我說
上面公式講的是「薪資」總額
而獎金不算是薪資,並不在這個類別裡面
所以計算方式不同 (聽起來好像也有道理,其實完全錯誤)
最後我打電話詢問健保署,得到了最正確的回答
原來,只是一開始的迷思,讓我一直無法得到一個符合邏輯的答案
讓我們回到最原始的健保費徵收標準
2025年全民健康保險費率是5.17%
保費由雇主、勞工和政府共同負擔
比例為雇主60%、勞工30%、政府10%
換句話說,雇主和員工都需要負擔健保費
只是負擔的比例不同而已
而二代健保也是一樣的道理
雇主和員工都需要負擔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只是計算方式稍稍不同
以雇主來說,當每個月給付的薪資總額超過投保薪資時
就要繳交 2.11% 的補充保費
什麼時候給付的薪資總額會超過投保薪資呢?
最常見的就是獎金
當然還有兼職或是其他類別的薪資
簡而言之,雇主付出去的每一塊錢,
如果不是課原本的健保費
就是要課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至於員工,政府相對寬容一些
在四倍投保薪資以內不用繳補充保費
只有超過四倍投保薪資時才需要繳 2.11%
繞了一大圈,我學到了相當寶貴的經驗
有些事情還是要請專家來幫忙,常識有時不夠用
台灣的政府部門其實很 nice,有事打個電話就能完美解決
AI 告訴我們的答案不一定完全正確
請一個員工的總成本真的很高....
我相信未來一定有機器人的一席之地,也許應該壓注一下特斯拉或者是 nVidia